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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大學室內設計系畢業製作實施要點
106年5月25日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一、為確保本系畢業生室內設計創作實務能力,並提升學生畢業製作品質,特訂定本要點。
二、依「亞洲大學室內設計學系學生畢業專業基本能力檢定要點」,凡本系學生均須完成系上指定之一場校外畢業成果展並完成畢業製作,始得畢業。
三、本要點適用對象為102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
四、室內設計畢業設計(一)不及格者,須於隔年重修一次,且不參加該不及格學年度之畢展,畢展費用不退還,轉交隔年之畢委會執行。
五、室內設計畢業設計(二)不及格者,因畢業製作總成績於畢展後結算,故畢展費用不退還,隔年重修不參加畢展,亦無需重修四上之畢業製作,四下重修時得指定系上一位老師,以專案之指導通過後,取得四下畢業製作該課程之學分。
六、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