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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大學室內設計學系學生畢業專業基本能力檢定要點
102.08.20 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102.10.08 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修正
108.10.25 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修正
110.06.10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2次系務會議修正
111.12.15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系務會議修正
112.04.27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系務會議修正
一、亞洲大學室內設計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提升大學部學生基本能力與學生就業競爭能力,特依據「亞洲大學學士班學生畢業基本能力檢定要點」,訂定「亞洲大學室內設計學系學生畢業專業基本能力檢定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以本系一O二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為實施對象。
三、本系學士班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應完成下列條件始能畢業:
(一) 修滿本系所規定之畢業學分且成績合格者。
(二) 完成系上指定之一場校外畢業成果展並完成畢業製作。
(三) 完成下列專業表現之一者:
(二) 完成系上指定之一場校外畢業成果展並完成畢業製作。
(三) 完成下列專業表現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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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專業繪圖證照(AutoCAD TQC、AutoCAD歐特克國際認證擇一),以及影像處理證照(Adobe ACP國際原廠證照:Photoshop、Illustrator、Indesign、Dreamweaver、Flash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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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或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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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系上認可之國際或國內公開競賽,且得獎者(提出證明交由系務會議審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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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五年一貫碩士生資格且修習至少一門碩士班課程及格者並錄取本系碩士班。
- 本要點辦理之能力檢定合格標準由各主辦單位訂定之。
- 本要點未盡事宜,依本系相關規定辦理。
- 本要點須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布施行,修訂時亦同。